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 1批 2019年 7 月 12 日)
序號 | 受理 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所屬企 業單位 | 行政 區域 | 污染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整改落實情況 | 問責情況 |
1 | 0712-6 | 一是華北鋁業有限公司噪聲污染嚴重,環評報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當時負責監測的人說超標,但報告顯示不超標; | 華北鋁業有限公司 |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 | 噪聲 大氣 | 華北鋁業有限公司按規定定期委托具備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對公司噪聲進行監督檢測,檢測結果未發現過超標現象。 | 無。 | 無。 | |
2 | 二是軋制用的油每個月使用量為400噸,油霧僅能回收100噸,其余均通過不同形式揮發,地方環保部門查處都說沒問題,但空氣中有異味,車間刺鼻性氣味較大; | 華北鋁業軋制油領用、回收精煉油均有記錄臺賬。統計臺賬顯示,公司板帶和鋁箔兩個事業部在2018年度,共領用軋制油2070噸,月均170余噸,與舉報件中一個月使用量相差甚遠。軋制油消耗途徑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在卷材、箔材卷表面形成油膜,隨產品帶走;二是部分形成油霧,由全油回收裝置統一收集處置,一部分形成污油回收提煉進行回用;三是一部分經處理達標排放。針對揮發和氣味問題,環保部門涉有機廢氣排放檢測報告和職業健康部門生產現場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報告,均為正常。 | 不屬實。 | 無。 | 無。 | ||||
3 | 三是軋制油生產過程中需要添加大量硅藻土,含油硅藻土以前都隨便扔掉,現在堆存廠內,但是數量不平衡,有丟失; | 華北鋁業在軋制過程中對軋制油進行過濾產生的廢硅藻土處理情況為:1、在2017年以前,公司一直與河北豐華環保有限公司簽訂處置協議,交與對方進行無害化處置;2、2017年,公司安裝投入使用了廢硅藻土提油設備,之后,公司產生的含油廢硅藻土一直內部處置。由于設備計劃性維修產生了部分積存,2019年與河北天諾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和河北遷安潤滑油有限公司簽訂處置協議,將積存的含油硅藻土(100噸)交與對方進行無害化處置。其余全部內部處置,不存在隨便扔掉和丟失現象。以上處理過程均在與河北省環保廳聯網的智能監控系統監視范圍之內。 | 不屬實。 | 無。 | 無。 | ||||
4 | 四是熔爐使用四氯化碳為熔劑,四氯化碳有毒,有檢查的時候就不用,建議拆除并公示; | 華北鋁業只有部分產品(電池箔、出口家用箔)精煉過程中使用到四氯化碳溶劑,且都是經過國家公安部審批備案后購買。在生產過程中,安裝有除塵系統和除氯噴淋塔,對產生的HCl和Cl2進行中和處理,處理殘液統一收集,送到公司污水處理站集中處置,達標排放。 公司提高站位,嚴格控制四氯化碳的使用量,通過改進工藝,大幅度壓減四氯化碳的使用量,逐年大幅度減少。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都沒有明確規定禁止使用四氯化碳溶劑,且公司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因素均有處理設施,所以此舉報內容不屬實。 | 不屬實。 | 無。 | 無。 | ||||
5 | 五是退火爐是高耗能設備,應拆除并公示。 | 2009年5月國家審議通過了《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督管理辦法》規定,設定了《高耗能設備淘汰目錄》,據此保定市節能監察中心對公司所有設備進行排查,審定退火爐不屬于高耗能設備,不在淘汰拆除范圍內,舉報內容不屬實。 | 不屬實。 | 無。 | 無。 |
